如何评价浙江电影院集体谴责徐峥的行为
我是得着,有话直说。
先是浙江电影院线公开发文“谴责”,随后是万达影业等国内23家电影院线集体向国家电影局市场处“请愿”,徐峥的欢喜传媒与今日头条的《囧妈》网络首映,必然会备受业内争议。但对普通观众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好事。
国内的电影圈子属于半封闭的圈子,但若论最“封闭”,非院线莫属。好产品也需要好渠道才有好销路,这是最基本的商业规律,在中国电影市场中,半垄断状态的院线系统,成为电影能否赚得盆满钵满的关键。
一部上院线的电影,刨除了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相关税费,净票房中很大的比例,都要交给负责“落地”的院线。按照业内约定的分账比利,影院(含院线)在净票房中的分账比例无一例外的超过了50%。与之相比,负责内容生产部分的制片方,分成一般不超过40%。
《囧妈》大年初一的网络首映,让欢喜传媒获得了6.3亿元的总体收益,按照此前曝光的24亿元保底发行协议价格计算,欢喜传媒不仅在“非常时期”首先实现了“本平”,还赚得了好名声,可谓是“名利双收”。
对于头条东家字节跳动来说,这笔买卖一点都不亏。互联网内容平台的大佬们都很清楚,“网飞”模式这条路当然很香,却是烧钱烧出来的。对观众来说,最核心的关注点依然是优质的内容,只有像《囧妈》事件这样直击“痛点”的操作,可以最直接和最有效的解决问题。
至于由此带来了口碑效应与联动收益,以及对头条系视频平台的促进作用,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在我看来所有对消费者大众有好处的行为都应该鼓励,这次徐峥的《囧妈》网路首映就像去掉了中间商差价一样,让人鼓掌称快,但是它不会成为常态,不是所有的电影都有人愿意花6个多亿买下来的。】
商业模式的发展趋势就是不断的降低成本,比如电商平台拼多多为什么能异军突起,就是因为它抓准了市场的必然规律,价低者胜。小米其实也是一样的策略,用价廉物美占领市场。
同样的规律到了电影其实是一样的,这次徐峥只是被新型肺炎逼了一把,但是即使没有这件事,未来还是会有电影迈出这一步。
电影院的反应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囧妈》并不是一开始定位网络大电影,而是常规电影发行。包括它的一系列提档、撤档都涉及到电影院的人力、无力的投入,这些东西都是有成本的。
但是还是那句话,大势所趋,民意所向,不会有什么变化。
正因为不是常态,个人觉得院线没必要反应过激,一般的电影哪里会遇到这么多的波折,要不就定位网络大电影,要不就院线发行。
人的欲望是无尽的,谁都不希望被一锤定音,如果不是遇到肺炎事件,估计徐峥也不会卖,肯定要拼一把,谁知道会不会卖24亿甚至更多呢。
任何行业,在其发展当中,即便遇到困难,最起码也得讲究诚信和契约精神,关于整个长三江电影行业协会抵制徐峥将《囧妈》改成网络首播,作为军迷同时也关注国内娱乐行业的本文推送者认为《囧妈》这波的操作,破坏了行业的基本规则,绑架了民意,也会让其他电影受到损失。
徐峥既演又导的故事片《囧妈》,原本就是院线电影,前期都是以院线电影广而告之的,长三角尤其是浙江的电影院付出了许多精力和广告来加以宣传,即便突如其来受武汉疫情的影响,《急先锋》、《姜子牙》、《紧急救援》、《唐人街探案3》等春节档期电影,先后发表声明退出春节档,具体上映时间将择日公布。以上撤档电影都表示将尽快配合票务平台完成退票服务,撤档当然可以理解,但是《囧妈》却选择了完全放弃院线电影,转而将目光投向网络首播,以6.3亿人民币完成了与某网络平台的交易。等于《囧妈》只顾自己赚钱不亏,而将风险转嫁给了院线,对于整个电影行业而言,当然是不舒服了;因此,《囧妈》改成网络首播,浙江省电影行业作出的“关于电影《囧妈》网络首播的声明”,确实值得理解,是电影《囧妈》毁约在先。如果《囧妈》前期宣传是以网络为主,声明就是主打网络首播,那么长三角地区的院线无话可说,偏偏在因受武汉疫情的影响,各地城镇的电影院停止放映的背景下,在这艰难的时刻,《囧妈》制作方却独辟蹊径,将其改成了网络首播,与某网络平台交易成功,6.3亿人民币到手,顺带港股大涨,让长三角地区的电影院线在风中凛冽。在特殊敏感时期,整个电影行业需要同舟共济、共克时艰时,《囧妈》制作方的行为无疑就是对诚信和契约精神的背叛,重利轻义,任什么理由都是微不足道的。此举,意味着喜欢传媒也即《囧妈》制作方拍摄的片子,今后要在长三角院线上映,似乎将变得非常困难,尤其是浙江的院线,除非喜欢传媒一门心思攻网络首播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