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为什么是守孝三年,有何深意
孔子的学生宰宇有一次问孔子,守孝三年,是不是时间太长,能不能改成一年。
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意思是说:孩子出生三年之后,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因此,为父母守孝三年,应该是天下的通行做法,你难道没有从父母身上得到三年的爱吗?
古人对长辈死亡三年守孝,实际上是躲避灾难的三年,古人认为父母是天是地,人要无了天地,灾难就会来邻!是不能走亲访友的!所以常常是关着门的,如果有人寻找,都以守孝去,不在家而拒绝来人!
古人守孝为什么是三年,这个是老祖宗的大智慧大孝心,早在2500多年前的春秋时代就已经存在的守孝传统,在这里不咬文嚼字,不摆弄哲学,举个有确切记载的例子,就能明白,那就是当年孔子的学生就曾问过这个问题,孔子给出了标准答案。
守孝三年,父母去世后,子女三年内停止所有娱乐和交际,持服守孝。
《论语》记载“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图为儒家创始人孔子画像。
论语是一部记载孔子和他的学生言行的语录集,这段话谈论的较多,上面只取了其中重要部分,大意为,孔子的学生宰予问老师,父母去世守孝三年,时间太长了,我觉得一年就够了,孔子说,你太不仁道了,满天下守丧都是三年,为什么是三年,核心答案在这里,三年免于父亲之怀。
宰予,孔子学生,能言善辩,后为孔子十三贤之一,孔子十哲之一。
就是一个小孩子出生,被父母抱在怀里抚养长大,直到3岁后,父母才不抱在怀里了,正因为父母抱了自己三年,父母去逝后,子女要守孝三年,作为回报,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难道你宰予没有被父母抱过吗,宰予这才恍然大悟。
古代父母逝世后,子女要守孝三年,这是长久以来的规定,从孔子开始,就极力提倡孝道,百善孝为先嘛,你连父母都不孝顺,也不知道你能做什么其他的事了,在古代当官,如果家中父母逝世,作为儿子不立马请假回乡,是会遭到弹劾的,除非正在外出征战,但是回来之后还是要守孝,这种制度连皇帝都不能幸免。
在这三年之间,不能婚嫁,不能参加宴会等任何喜庆之事,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能与朋友之间来往,夫妻之间不能同房,也不能生孩子,如果非要嫁娶,只能在逝世日期百日之内完成,在亲人下葬之后的三天之内,每天都得上坟送饭,有的甚至晚上都还要守在坟墓旁边,每隔七天在家里为亲人摆一桌饭,俗称“叫饭”,总计五七三十五天,俗称“五七”。过年时,守孝之人不能给人家去拜年。
孔子认为,守孝三年是人最起码的准则,任何人在亲人去世的时候心里都是背痛的,如果在亲人去世之后,你还大吃大喝,山珍海味,衣裳华丽,将会使你内心不安。
至于为什么要守孝三年,有好几个说法,有一种是当你父母把你生下来之后,还要把你抱两年才能放下来,自己走路,加上怀胎一年,就是三年,子女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所以守孝三年。
守孝三年,那是什么事情都不能干了吗?
不要搞笑了,不要被电视剧给洗脑。
按理来讲也不是啥事都不能干,毕竟中国人老是在变,古代也不例外,每个时代都会有一些人主张一些去掉坏旧习俗,比方说宋朝的时候我的偶像王安石就主张不要用那些辞藻华丽的文章,外强中干,没什么卵用。
守孝三年,那是不能办一些喜事,比方说结婚什么的,然后就是内里穿一身白,秋衣秋裤罗袜全都换成白的。
不过也有一些朝代强行要人守孝三年,啥都不能干,不过也是有一些目的性的,比方说政治目的什么的。
古人守孝三年是儒学发展的结果,但并不总是都如此。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儒学时强时弱,同时会为各种政治或其它现实的影响,守孝三年也只是一小部分人能做到而言。
守孝三年的法理依据来自于孔子或者说《论语》》。《论语 阳货》:“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孔子认为人出生后三年之后才可以离开父母怀抱,所以也要为父母守孝三年,主要是为了以这种形式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在这三年期间内,子女不可做官,不可参加科举,不可参与任何红白事,不可去欢乐场所,不可婚嫁儿女,逢年过节不庆祝等等。
但实际上民间普通百姓很难做到,而且古代就有“礼不下庶人”的概念,东汉末年,郑玄、王肃等人就认为普通百姓不用那么严格,也很难做到。而对于为官者来说,也经常因为公务需要被皇帝“夺情”,提前结束守孝期。而有些士大夫为了邀名可能还会守孝五年、甚至七年等。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是什么罪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行有,盗窃罪,盗窃金额巨大的,诈骗罪,诈骗数额较大的,猥亵妇女罪,招摇撞骗罪,销赃罪,贪污罪,数额巨大的,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抢劫,强奸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还有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犯罪行为。
这个问题问的有些毛病,我国的刑法有很的的罪都是可以判有期徒刑3年以上的,要看你的罪刑对社会的危害有多大,要看你的认罪认罚的精况,还要看你是不是这的罪的第一被告人,等等的一些情况,所以说判3年的罪有很多很多,要看什么案子,什么情况,才能判刑
电视机三年没用会不会坏
①、说实了此问题按道理来说,电视应该每个月通电一
两次最好,但是三年没有通过电,一般情况下可能会出
现问题的,原因是电视机内部的电解电容损坏的比较长
见,不然的话开机可以试试即可。
有很大可能性会坏。主要来自两方面:
1.受潮,如果长期存放在潮湿环境,会造成电视机内部元器件受潮氧化而损坏。
2.电容需要经常通电,这个元件在电视机里有一百多个,并且它最有个性的一点是,如果你经常用电视,它就没事,不经常用它就容易坏,尤其以大容量的电容的放置损坏率为高。
去KTV玩碰见最尴尬的事是什么
去年中秋节之夜,那天公司发工资,恰好也是老板娘的生日,于是我们老板发完工资就带我们员工一起去KTV包厢为老板娘庆生。
有些员工因为不喜欢唱歌,也不喜欢KTV那种喧嚣的环境,就没去参加,就我们8个喜欢唱歌喝酒的跟着去了,因为我们是服装公司,热闹的场面怎能少的了请客户老总呢?
那晚我们是23点进的包厢,可我们的客户老总迟迟未到,我们几个就先娱乐起来了,喝酒的喝酒,唱歌的唱歌,可开心了。
这时我点播了一首“初恋情人”,没唱几句,我们的客户老总终于来了,这时他身边还跟着一位美女,挽着手进来的,因为KTV的灯光太暗,再加上那个美女化了浓妆,我一时没认出来,直到他们走到我们跟前介绍这位美女时我才看清,这不是我的初恋女友吗?这时老总向我们老板介绍道:这是我的秘书,叫小雅,今天第一次带她出来玩,当时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那首歌也唱不下去了。
的确,老总没带她来过我们公司,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可她就是我3年前的初恋女友啊!她也认得我,但不敢与我相认,只是腼腆的对我笑了一下,又转移目光了,因为她心里清楚的很,要是老总知道我们曾经是恋人,她就会被老总抛弃,所以我也只能忍着,把她当成最熟悉的陌生人就好了。
老总嘴上说是秘书,其实谁不知道是他的小三呀!她身上戴了那么多金银首饰,拿的是名牌包包,老总都已经50多岁了,而她才27岁,我跟她恋爱的时候是24岁那年,那时我还是一名普通工人,拿着3000元的月薪,根本就给不了她烂漫,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她是一个爱打扮,喜欢奢侈品的女生,也许只有像客户老总那样的有钱人,才给得了她想要的生活吧!
那晚她玩的很开心,我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喝醉酒的老总对她搂搂抱抱,心里难受的很,只怪自己没出息,当初没能力养她,其实我一直都很爱她,只因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才忍心放手的。
那晚是我最尴尬的一次,分手3年的初恋女友站在我面前,我却不能和她相认,眼睁睁的看着老总对她搂搂抱抱的,自己却无能为力,因为相认会使她被老总抛弃,而我有可能会当场被打,失去这份工作[泣不成声]
KTV里面可谓鱼龙混杂……你在这里面可以见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在这里面叶会遇见很多有趣和尴尬的事情。
我记得我有一次去KTV里面请客户去里面娱乐消费一下、就在这之前自己也蛮少去这种地方消费、去那种正规里面去消费几个男人干唱也没多大意思、可去那种不正规的地方消费那自己可得悠着点搞哦、毕竟这个里面的水是很深的、在加上现在在对这个打击力度也很大、反正那一次陪这个客户准备去喝的时候、结果酒还没喝一半发现这个酒是假酒、后面所有的酒也都是假的
朋友和同事们去KTV玩,同事叫了几个陪酒女郎,朋友吃惊的发现其中一个竟然是他小姨子,两个人都很尴尬,小姨子面红耳赤地低着头不说话。
朋友为了保护他小姨子,就把她叫到身边说我就要她了。
同事凑到他耳边笑着说:没事,你放开玩,别看她这会挺纯的,玩起来放的可开了,她还有个姐姐,比她还骚呢。
朋友听了差点原地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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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男子趁妻子怀孕,他强奸其闺蜜,被判3年半, 你怎么看
文字/禅小岩
这种男人还能怎么看,这不就是畜牲一转吗?判刑3年我觉得还是轻的,应该判他一辈子才解恨。
不要说我这话说的不理智,太狠。当你明白了女人怀孕是有多辛苦时,你就会理解我的愤怒了。
在男人众多“渣”行为当中,殴打女性和孕期出轨是零容忍的,发现一次,就毫无挽回的余地,坚决要离婚。
作为男人,你摸着心口好好的想一想,家里有个爱你的女人正在怀着你的骨肉,忍受着孕期身体的各种不适所带来的痛苦,等到分娩时,还有可能冒着生命的风险,你怎么好意思在外面拈花惹草、寻乐子?这还是人吗?作为一个旁观者,我都觉得这样的男人罪该万死,活该千刀万剐!
何况,他劈腿的对象不是别人,还是妻子的闺蜜,这不是往妻子的心口上插刀子吗?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可倒好,专门找亲近的人下手,亏你能下的出手?
做人还有没有一点羞耻心?还要不要脸?和闺蜜有染也就算了,关键还是在对方不情愿的前提下霸王硬上弓,这就实属尴尬了。
综上所述,这样的男人我多说两句都觉得浪费笔墨,送他一句话:天作孽,犹可违;人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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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从最根本说起 这个男人不靠谱 管不住自己 一个男人 连这点欲望都控制不住 他以后还能干嘛 至于说打掉孩子的人 那也是一条生命 这等于无形的杀生啊 也不好
对于现在的未成年发生性关系,你怎么看
不看好,惋惜。
希望孩子们的父母,可以在孩子青春萌动的时候,着力健康的引导自家孩子洁身自爱。
给孩子灌输未成年就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
什么样的年纪,就做对应年龄可以做的事。未成年的孩子,还是应该享受单纯美好的青春,做一个朝气蓬勃的青少年,思想健康,行为积极得体。
过早的发生性关系,只会毁掉自己和对方,同时也给自己的一辈子蒙上了阴影。
太早了完全不赞成,一年龄小,对身体伤害大,二很多措施做的不到位,很多未成年怀孕堕胎,两个都小又没什么经济能力,又不敢告诉父母,然后选择的小诊所做了不好的手术,对女孩伤害太大了,真是百害无一利。
悟空问答看里!
22岁单身辣妈和12岁未成年的爱情:游戏相识到相恋,女子承诺不再见,男孩却无法接受!
导读:单身辣妈引诱未成年人发生关系,辣妈被判3年,男孩对辣妈不舍!
总听说年轻人和老人的爱情没有年龄限制,但是真到了眼前,人们都感觉不可思议、难以理解。难道真是为了爱情?或许有的是,但是也有不少的奇闻故事。9月9日,就有这样的一则奇葩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
新闻的主人公是22岁的单身辣妈,今天要讲的也是22岁的她和12岁男生的故事。
她来自日本,叫做长尾里佳。现年22岁,156cm的个子不高,但是长相甜美、皮肤白皙,用卡哇伊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但是,22岁的她已经是2个孩子的妈妈,因为和上任丈夫各种原因离婚,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据了解上一任丈夫15岁。